如今“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医院也不再提供胎儿性别鉴定服务
但一些封建迷信的家庭,求子心切
转而求助于江湖郎中、黑诊所
做胎儿性别鉴定和流产!
近日,南宁上林一庞大的“地下堕胎网”,被依法严惩了!
年9月,南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上林县卫生计生局分别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上林县城内,有人以“莫姐”身份,长期非法组织群众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活动。
接到举报后,上林县卫生计生局卫生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经初步调查发现,“莫姐”即莫某某,为原县计生服务站的医生。退休医院B超室的医生黄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给孕妇鉴定胎儿性别。
▲莫姐的名片
孕妇先去黄某处鉴定胎儿性别,发现是女孩儿后再去莫某处堕胎!因此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堕胎网”。
莫某还以经济利益诱惑、拉拢乡镇一些退休医务人员或村民,为其宣传和组织、介绍孕妇到她的黑窝点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近几年来,莫某为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例数相当多,孕妇主要是上林县境内的乡村群众。
▲为莫姐把风的大多是莫某的“退休好友”
莫某开展“两非”活动不仅场所隐匿,而且其本人还具有较强的反调查、反侦查的能力。莫某每次给人实施人流手术,都将大门紧密,家中亲属在门口假装闲聊来把风,一旦发现可疑人员立刻上报给莫某。迷惑性极强,不是一直参与办案的执法人员根本无法分辨是谁是“把风人员”谁是真正的市民。
鉴于案情重大,南宁市卫计委、上林县卫计局、上林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组督办此案!但专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搜证极难,很多知情者甚至是莫某的“顾客”都成了莫某的“保护伞”,对莫某的犯罪行为“三缄其口”,不愿提供任何证据。
曾去莫某处堕胎的某孕妇,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竟然坚称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是“扫墓摔跤摔掉的”,更不愿意供出莫某。
▲“两非”活动的黑色链条
针对莫某团伙违法犯罪的特点,专案组决定采取人赃并获的抓捕方案。
4月24日,专案组在掌握莫某正在为孕妇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情况后,当机立断,对莫某非法行医场所立即采取突击执法行动。当场抓获正在为孕妇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莫某,以及从孕妇身上刮下的胚胎一个。
▲抓捕现场
同时,现场发现莫某非法行医场所内有手术包、包括终止妊娠药品及其它药品一批。莫某对非法开展“两非”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莫某在年12月至年4月,帮人做了90多例人流手术。
▲莫某正在接受执法人员的调查
目前,上林县卫生计生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莫某和黄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予12万元和3万元行政罚款,并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两人党纪政纪处分。
▲执法人员查封莫某违法窝点
据上林县卫计局介绍,目前上林县的出生人口男女比是:左右,也就是男孩出生数比女孩多1成,而标准比例应在:以下,这个数字足以证明在一些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已经顽固。
莫姐案的告破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震慑那些从事“两非”的违法犯罪份子,尽管你们狡猾,但执法人员依然会不惜代价的将你们绳之于法。
法律科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五条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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