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笔者在区卫健综合执法支队获悉,该支队依照年计划生育“双随机”抽查名录,近日对我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并成功医院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案。
(图为双随机日常监督,通讯员黎婷婷摄)
此次检查中,卫生医院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科目虽然有妇产科,但并未核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在妇产科门诊却查见患者杨某的人工流产手术资料。卫生监医院涉嫌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做好证据固定。
案件后续调查中,卫生监督员对妇产科门诊医生胡某进行了详细询问,胡某承认自年10医院担任妇产科医生,期间为患者杨某实施了计划生育手术。该院负责人欧某对上述事实予以承认,并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取得的违法所得.74元进行了确认。
(图为“双随机”日常监督,通讯员黎婷婷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机关通过合议等程序依医院作出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4元、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卫生监督员提醒,在未经核准计划生育项目的医疗机构进行此类手术尚有风险,在“黑诊所”接受此类手术更是存在巨大生命威胁,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非法为他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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