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自考人力资源管理等六个本科专业过渡方案的公告
一、调整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法律、行政管理学、广告学等五个本科专业主考学校
(1)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河海大学、苏州大学
河海大学主考地区:为南京市、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扬州市、镇江市、宿迁市
苏州大学主考地区:为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泰州市)
(2)工商管理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南京农业大学;
(3)法律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苏州大学;
(3)行政管理学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南京师范大学;
(4)广告学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南京邮电大学;
从年下半年起,南京大学主考的上述五个专业已不再接纳新考生注册,新考生按新的主考学校注册。
年12月30日前,上述五个专业已注册的老考生,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南京大学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发放截止到年下半年,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公布的为准。
从年1月1日开始,南京大学不再受理上述专业的毕业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新主考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停考公共关系本科专业
从年下半年起,停考该专业,不再接纳新的考生注册。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年10月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安排至年下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证书发放截止到年12月30日。学士学位证书发放截止到年下半年,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公布的为准。从年1月1日开始,南京大学不再受理该专业的毕业申请。
报考南京大学上述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规定的时间,调整和安排好自己的学习计划、理论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以便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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